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二章 管辖第十一条已废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该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均有管辖权。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1月1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