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已修改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与其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合并审理票据关系和基础关系的,持票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已经履行了约定义务。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0年11月2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