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三条已修改期货公司私下对冲、与客户对赌等不将客户指令入市交易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期货公司应当赔偿由此给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期货公司与客户均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3年7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