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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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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有效

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当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债务人亏损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破产宣告时间、破产宣告理由和法律依据以及对债务人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的保护等内容。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2年9月1日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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