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