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十八条已废止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赔偿请求人只对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作出原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1997年4月2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