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章 证据第七十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对非法取证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办案人员;询问在场人员及证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调取讯问笔录、讯问录音、录像;调取、查询犯罪嫌疑人出入看守所的身体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七)进行伤情、病情检查或者鉴定;(八)其他调查核实方式。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