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六章 刑事司法协助/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六百七十九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司法协助事宜。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六百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