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第六百七十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对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实施监督管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六百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