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章 证据第六十三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或者提起公诉的案件,证据应当确实、充分。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