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第五节 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第六百零八条已废止死刑复核期间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受委托的律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不服死刑裁判的申诉,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部门审查。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六百零七条回到全文第六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