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第二节 侦查活动监督第五百六十八条已废止对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况,以及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发现有违法情形的,应当通知纠正。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五百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