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五百五十一条已废止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作出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后,拟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庭审中发表意见。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五百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百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