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条

已废止

和解协议书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应当在双方签署协议后立即履行,至迟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前履行。确实难以一次性履行的,在被害人同意并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也可以分期履行。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