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第四十七条已废止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人民检察院应当允许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案卷材料包括案件的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