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二章 出席法庭/第一节 出席第一审法庭

第四百三十五条

已废止

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应当客观、全面、公正地向法庭出示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或者罪轻的证据。

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需要分开的,应当分别出示。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

第四百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三十六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