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第三节 不起诉

第四百二十五条

已废止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

第四百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二十六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