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第三节 不起诉第四百零六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百零五条回到全文第四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