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第二节 起诉第三百九十二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认为属于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百九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