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十一章 审查起诉/第一节 审查第三百六十七条已废止在审查起诉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以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而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依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百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