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章 管辖第十九条已废止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管辖以及军队、武装警察与地方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