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七章 案件受理第一百五十六条已废止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按照本规则第一百五十二条至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一百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