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章 管辖第十一条已废止对于根据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立案侦查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性质,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的部门进行侦查。报送案件的具体手续由发现案件线索的业务部门办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