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有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就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告知补正申请材料、听证等通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导致许可程序对上述主体事实上终止的除外。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0年1月4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