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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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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有效

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当事人的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参照本规定处理。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2年10月1日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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