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已修改企业出售中,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时,应当确认该企业出售行为无效。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3年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