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第二十条有效本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