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第二条有效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小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负责办理本院的自赔案件。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