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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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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已废止

经依法确认有本解释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赔偿请求人可依法向侵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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