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第四条有效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立案:(一)赔偿请求人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本院是赔偿义务机关;(三)有具体的申请事项和理由;(四)属于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2年2月1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