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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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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后尚未终审的案件,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或者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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