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六条已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