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已废止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0年12月13日第一百一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