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条已废止留置权人在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其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0年12月13日第一百零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