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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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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六条

已修改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8年5月19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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