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已废止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09年5月1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