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有效赔偿请求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代为申诉。申诉代理人的范围包括:(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赔偿请求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赔偿请求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律师一至二人代为申诉。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