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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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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已废止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7年3月1日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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