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有效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纪律或者有关法律规定,危害法庭安全、扰乱法庭秩序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庭审录音录像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其作为追究法律责任的证据。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