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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债权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行使抵销权,应当向管理人提出抵销主张。

管理人不得主动抵销债务人与债权人的互负债务,但抵销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3年9月16日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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