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有效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01年4月1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