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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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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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