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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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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已修改

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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