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