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第十四条有效庭审活动开始前,书记员应当宣布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庭纪律。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