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有效人民法院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当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