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扣押与拍卖船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有效当事人在债权登记前已经就有关债权提起诉讼的,不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对海事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依法提起上诉。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