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六条已修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2月4日第八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