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八条已修改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2月4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