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条已修改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15年2月4日第二百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百四十一条